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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来了App内广告假装发红包

发布时间:2022-07-21 23:55:58 作者:佚名   来源: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互联网广告发布便捷,但部分广告“诱导花样百出”,让用户“防不胜防”。日前,南都大数据研究院推出“互联网广告乱象拆解”系列调查报道,在“互联网平台广告合规体验”民调中,99%的受访者表示曾遇到广告无法关闭的情况,四成受访者吐槽部分广告具有“伪装性”。南都大数据研究院查看社交、小说、音视频、工具等领域的20款热门App,结果发现,一方面,确实存在广告“关不掉”现象,如微博、喜马拉雅等App内的横幅广告未设置关闭标识;另一方面,通过在广告页设置虚假关闭按钮、假弹窗等诱导点击较为普遍,比如WiFi万能钥匙、车来了等App开屏、首页处均含有此类“伪装”广告;还有利用手机传感器信息“自动”触发广告的情形,如爱奇艺App的开屏、视频暂停页面出现的“摇一摇”“扭一扭”式广告。

  

  难关

  

  喜马拉雅横幅广告未设置关闭标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等将“关不掉”的互联网广告纳入监管体系。比如,要求以启动播放、视频插播、弹出等形式发布的互联网广告“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出现“没有关闭标志或者需要倒计时结束才能关闭”“关闭标志虚假、不可清晰辨识或定位”“实现单个广告的关闭,须经两次以上点击”“在浏览同一页面过程中,关闭后继续弹出广告”等情形。

  

  但是在一些社交、小说、工具类应用中,仍存在着广告难以“一键关闭”的现象,这些广告或是没有清楚的关闭标识,或是关闭后重新出现。比如,夹杂在微博“发现”页面信息流的横幅广告,点击后就会直接跳转购物App的商品售卖链接或微博推广话题页面,部分广告以视频的形式呈现且会自动播放,无关闭按钮。喜马拉雅App首页上方也含有类似的横幅广告,引流至播音配音课程、汉语教师报考咨询等第三方机构的卖课链接,该广告同样没有关闭标识。

  

  部分广告关闭标识“藏”得较深,如夹杂在小红书笔记中的广告,需要长按该笔记内容才会弹出反馈页面,选择“不相关”“重复出现”“虚假广告”“内容不适”等才可关闭广告。

  

  一些广告关闭后又反复出现,App“迫使”用户开通会员才能去广告。如七猫免费小说电子书阅读页面底部常弹出广告,点击关闭键却弹出“开通VIP会员去广告”页面,会员价格从7天6元到12个月138元不等,在该页面右上角有小字标出“举报广告内容”以及“关闭当前广告”的选项,需要再次点击才能关闭,但关闭后相同位置仍会重复弹出广告。除了七猫免费小说,书旗小说、连尚文学、米读文学等应用都有类似情况。

  

  诱导

  

  WiFi万能钥匙首页广告设“假关闭键”

  

  “伪装”类广告更令人“防不胜防”,一些广告被包装成微信零钱提现、微信红包、优惠领取、应用版本升级等形式,诱导点击。

  

  比如,七猫免费小说App开屏广告画面中设计了“是否连接5G网络”的假弹窗诱导点击,并附有“1秒连接附近wifi”的广告语,根据广告上的指引摇一摇或者点击图标后,则会进入“WIFI管家”App下载页面。

  

  WiFi万能钥匙App首页弹窗画面设计成“每日签到”的模式,并在下方标着“×金互动平台”“现金红包免费领,提现秒到账”“免费领取”等,点击后跳转到该“×金互动平台”广告页面,再次“伪装”微信收款横幅通知等形式称“你有××元红包已收入,来自活动转账”。

  

  车来了App开屏、首页多次出现包装成微信红包、微信零钱等形式的购物或记步软件的广告,广告画面还有“发红包”“有人已经提现了,试试你能领多少吧!”“再不领取就退回了”等标语,引诱用户点击。

  

  还有一些广告设置“伪”关闭按键,实为诱导跳转。比如页面同时存在两个关闭标识,通过调小图案、调整颜色、调整标识位置等方式将真正的关闭标识“隐藏”起来,让用户不易察觉,进而误点虚假“关闭键”跳转相关链接。如WiFi万能钥匙App内,首页弹窗广告就同时存在两个关闭标识,弹窗外的关闭标识才能真正关闭该广告,弹窗页面右上角处的则为虚假标识。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副研究员周丽娜认为,广告形式上有“关闭”标识和功能,但实质上是欺骗、诱导用户点击,有违《广告法》“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等相关规定。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高级合伙人罗洁进一步分析,目前该类“伪装”广告主要受我国现行《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规制,应遵守“内容真实合法、具有可识别性、确保一键关闭”等具体规定;但如果“伪装”广告通过包装成消息提醒等形式来诱骗用户点击,最终以实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为目的,则有可能构成互联网广告领域内未经他人同意争夺他人潜在商业机会或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强迫”

  

  爱奇艺暂停视频也有“摇一摇”广告

  

  近年来,“摇一摇”广告悄然出现在各大App开屏页面中,用户在非知情自愿的情况下,仅轻微摇动即触发页面跳转至广告。今年初,针对开屏“摇一摇”广告,工信部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要求相关互联网企业合理设置开屏信息跳转方式,切实尊重用户真实意愿,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南都记者发现,在一些App中,仍出现自动弹出“摇一摇”广告的情况。以爱奇艺为例,在VIP会员账号状态下观看视频,视频暂停期间就会被“强迫”观看“摇一摇”广告,如果一不小心晃动手机,就会出现诸如“‘爱奇艺’想要打开‘淘宝’”等弹窗,且App内没有关闭“摇一摇”广告形式的渠道。而在豆瓣、喜马拉雅等同样设置了“摇一摇”广告的App中,可以在App设置页面关闭摇一摇广告。

  

  对此,周丽娜表示,“摇一摇”广告利用了用于导航、防抖、穿戴设备等功能的传感器,通过用户的轻微抖动,诱导其在非知情自愿的情况下“同意”打开广告,从而达到引流赚钱的目的,不仅影响了用户正常使用网络,也变相地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江苏消保委曾指出,“摇一摇”的广告形式需要调取手机的部分敏感数据,但在《爱奇艺隐私政策》最新版中,并未提及“摇一摇”广告的信息收集情况或是关闭方式等相关说明。罗洁律师分析称,如果App为实现“摇一摇”广告互动而采集的信息中含有用户的敏感个人信息且没有单独请求用户授权,则已经侵犯了用户的隐私并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规定,更遑论还存在没有提供关闭选项和没有在隐私政策中明示等情况。

  

  专家

  

  平台对广告内容负有“核对”义务

  

  广告关不掉、“伪装”套路深、“强迫”开会员,对于层出不穷的广告乱象,平台当管吗?该怎么管?

  

  周丽娜指出,根据《广告法》,广告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的,需要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如果App未参与互联网广告经营活动,则属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其明知或者应知利用其信息服务发布违法广告的,应当予以制止,否则可能构成帮助侵权责任。此外,不论是广告发布者,又或是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如有违法行为,还会受到如警告、罚款等相应的行政处罚。

  

  罗洁还表示,面对目前广告领域存在乱象的情况,我国已经开始从立法层面上来进一步规制,尤其是互联网广告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法律法规将进一步强化互联网广告活动中互联网平台经营者责任,并进一步明确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相关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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