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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 “检验检测促进经济社会创新发展”优秀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5 07:48:50 作者:佚名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

  

  

  

  “检验检测促进经济社会创新发展”优秀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检验检测促进产业升级创新联合体:

  检验检测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是推进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建设的重要技术支撑。为总结交流检验检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方法和成功经验,进一步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现决定开展“检验检测促进经济社会创新发展”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案例征集涵盖检验检测助力经济社会创新发展各主要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海关技术中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所)、纤维检验局(院、所、中心)、第三方检验检测公司(国营、民营或外资)、各科研院所及高校实验室等。

  二、征集内容

  案例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具体方向由申报单位自行确定):

  (一)检验检测在服务复工复产,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检验检测在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促进重点产业提质增效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检验检测在服务小微企业、提升管理水平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检验检测在服务公共安全、满足民生需求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检验检测在服务外交外贸、助力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方面的积极作用。

  (六)检验检测在服务市场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征集要求

  (一)注重差别化。应当选取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检验检测促进相关行业技术创新、经济发展的示范性强、影响力大、特色鲜明的案例。

  (二)突出实效性。报送经济推动作用的案例以数据、成效为主;报送服务社会发展的案例以具体事例为主;报送检验检测领域技术创新案例以成果为主。

  (三)围绕典型性。案例具有示范作用,能够有效提升检验检测行业的影响力、公信力、竞争力;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具备推广复制实操性。

  (四)确保真实性。各单位报送的案例,严禁抄袭、造假。如因此发生法律纠纷,由报送单位自行承担。

  四、征集和评选安排

  (一)征集时间

  征集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 10日。

  (二)征集方式

  请将优秀案例电子材料报送至rkjcszhc@samr. gov. cn。 邮件主题标注“××(各省、区、市,兵团)检验检测优秀案例申报”或“××(机构名称)检验检测优秀案例申报”。纸质材料寄送至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以及检验检测促进产业升级创新联合体高度重视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切实做好筛选审核和推荐工作。各省份报送案例不少于3个,国家质检中心较多的省(区、市)可适当增加优秀案例数量。

  (三)专家审核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四)政策支持

  对优秀案例将向社会公布,发挥典型带头示范作用,并积极向各级政府、行业主管单位推介先进经验做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小萌 010-82261357 15801606658
曹 健 010-82262721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56号院

  邮 编:100011

  附件:检验检测促进经济社会创新发展优秀案例(模板)

  (此件公开发布)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2年7月1日

  

  

  

  

  

  

  


原文链接:http://gkml.samr.gov.cn/nsjg/rzjcs/202207/t20220704_3483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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