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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用益生菌通则》团体标准实施

发布时间:2022-06-29 15:40:33 作者:佚名   来源: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6月16日,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制定的《食品用益生菌通则》团体标准正式实施。

  

  该标准中对益生菌和食品用益生菌作出明确定义,益生菌为当摄取足够数量时,对人体健康有益的活的微生物;食品用益生菌为可用于食品中的一种或多种益生菌,经发酵、富集、干燥或不干燥、混合或不混合、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原料。食品用益生菌菌种(株)应是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可用于食品的菌种(株)。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食品用益生菌通则》团标主要起草人之一徐进表示,该标准对食品用益生菌的基本要求、菌株水平、生产过程、技术要求、贮存和运输、在食品中的应用及标签标识等内容进行规范,在与国际标准法规接轨的同时,满足了现阶段我国益生菌行业创新发展的需求。

  

  记者注意到,《食品用益生菌通则》团体标准的感官指标中,包括色泽、气味、状态3项。色泽为“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气味为“具有菌种(株)的特有气味,无腐败,无异臭”;状态为“液体、半固体或固体,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该标准对食品用益生菌提出明确要求,即活菌数≥108CFU/g(mL)。而去年11月25日,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发布的《益生菌食品》团体标准规定,在保质期内,即食型益生菌食品的益生菌活菌总数须≥107CFU/g,而加工用益生菌食品应能满足终端产品活菌数量的要求。

  

  上海理工大学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艾连中教授解释说,目前科学研究文献及国际相关标准法规对益生菌的推荐摄入量主要集中在107CFU/g —1011CFU/g ,但由于益生菌功效的发挥具有菌株和人群特异性,每株益生菌的有效剂量具有差异性,有些菌株在较低剂量情况下也可以发挥有益人体健康的作用。他建议,食品行业在益生菌菌株开发过程应注重健康作用剂量的研究。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常务副理事长邵薇表示,加强益生菌原料的标准建设,从源头进行规范是推动益生菌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当前,益生菌的评价要求分散和交叉在多个标准法规中,缺乏统一的“标尺”,不利于行业的创新发展。该标准提出了益生菌菌株系统性的评价要求以及在食品中的科学应用指导,对构建基于科学的益生菌健康发展新生态具有引领作用。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10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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