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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近日,鹿城区消保委陆续接到20来起针对同一事件的群体性消费投诉。该投诉反映丰门街道某门店以抽奖为名,设计消费者中奖假象后赠送一定价值的数码产品。商家以中奖为契机趁机诱导消费者往某指定网上购物平台充值购物。消费者事后清醒过来意识到被误导后欲退款但被商家拒绝。
【调查处理结果】
针对该群体投诉件,鹿城区消保委工作人员经过深入调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投诉者反映一致。消费者均被店家设计的中奖喜悦冲昏头脑,后稀里糊涂被店员鼓动在指定网站充值了一大笔钱。
鹿城区消保委工作人员对该门店经营者耐心地开展思想工作,告知该经营者其做法违背诚信原则,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长久下去损害的还是自己的声誉。同时召集几十位投诉者,提醒他们日常生活中要有风险防范意识,遇到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一定要冷静对待。众多消费者纷纷表示以后一定吸取教训。
最后,鹿城区消保委召集双方进行协商,最终为涉及此次投诉的20位消费者退回了充值金额8.62万元。个别已经离开温州的消费者,本来对该投诉没有抱有大希望的,也接到鹿城区消保委的电话,帮助他们退回合理的款项,消费者在电话中连连道谢。
【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门店在此次投诉事件中的所作所为,明显违背诚信经营的原则。
鹿城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日常生活中要有风险防范意识,遇到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一定要冷静对待,防止消费陷阱。不要轻易被蝇头小利所诱惑,只要不贪小便宜,就不会吃大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