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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6-15 02:48:36 作者:佚名   来源: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件: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场监管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结合近年来涉及行政处罚内容、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审查、不合理罚款等专项清理工作的原则和标准,我局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经省司法厅审查同意,我局决定废止《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等7份规范性文件。

  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原因主要有三点:

  一是规范性文件内容与上位法或者有关清理标准存在不一致,或者文件制定依据发生变化,已不能满足当前监管工作需要。

  二是规范性文件已经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需重新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替代旧文件。

  三是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或者上级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对相关行政管理事项作出了详细规定,已无需适用相关规范性文件。

  


原文链接:http://amr.gd.gov.cn/zwgk/zcjd/content/post_39487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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