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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场监管质发〔2022〕4号
各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广应用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典型案例的通知》(市监质函〔2022〕609号),我市推荐的天津港“一站式”质量服务站入选典型案例,现转发你们。请各区市场监管局和有关单位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宣传推介力度,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优秀做法,扎实做好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形成更多、更具普遍性、更有针对性的创新做法,并及时总结推广。
在试点取得的经验和成果基础上,全市各区要全面推开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综合服务工作,该项工作将作为重要指标纳入2022年度各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并由“加分项”升级为“考核项”。请各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有力推动,聚焦本区质量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盲点问题,以精准协同的质量技术服务助推企业、产业和区域提质增效升级。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典型案例的通知
2022年5月19日
(联系人:质量发展处 杨 眉;联系电话:27182121)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市监质函〔2022〕609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__.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