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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花几千元买了两支注射用玻尿酸,没想到去医院注射时,医生却告诉我这两支玻尿酸说明书与实物不符,不能注射。”王女士怒气冲冲地拨打12315进行举报。
原来,王女士通过淘宝平台向温岭市大溪镇某贸易公司的蒋某购买普通化妆品,并与蒋某加了微信好友。之后,王女士在蒋某的朋友圈注意到其销售的某款注射用玻尿酸价格较低,于是通过微信转账向其直接购买了两支注射用玻尿酸。王女士称,相较于直接去美容场所注射,自行购买注射用玻尿酸再去医院由医生注射的整体费用便宜不少。可当王女士收到货后前往医院注射时,医生发现两支玻尿酸说明书上的产品型号与实际产品型号不符合,拒绝为其注射。王女士于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注射用玻尿酸属于第三类医疗机械,不是普通的化妆品,销售前需进行相关审批,不可随意销售,而蒋某并未办理相关许可。”执法人员介绍,根据调查,蒋某实际上是从东北一供货商处拿货后转寄给王女士的,其对玻尿酸说明书上的产品型号与实际产品型号不符合并不了解。
最终,蒋某因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5万元罚款。同时,有关蒋某供货商的问题线索也被移交给东北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作进一步侦查。
在此,温岭市消保委、温岭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当前美容产品种类繁多,在微信购买美容产品时需谨慎,不可一味追求价格便宜,需增强对产品的质量、真假的辨识度,同时对经营者的经营资格进行核实,建议消费者尽量通过正规渠道进行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