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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场监管计〔2022〕13号
各区市场监管局,节能主管部门,计量技术机构,市节能中心,市节能协会,有关行业协会和单位:
为贯彻实施《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服务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国家战略,促进节能降耗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活动的通知》(市监计量发〔2022〕38号)转发你们,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天津工作实际,认真梳理以帮扶企业为目标,在服务碳达峰碳中和、节能、减排、降碳、节水等领域开展计量技术服务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创新等内容,申报较为成熟,适合在一定范围内示范、推广和应用的示范项目。
请各相关单位加大宣传动员,积极组织计量技术机构、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节能服务机构及有关单位参与申报,并做好申报项目的把关和推荐,于2022年7月31日前报送示范项目申报书(纸质和电子版)至市市场监管委和市发展改革委,我市将遴选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项目,做好向总局推荐等后续工作。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活动的通知
市市场监管委
市发展改革委
2022年5月31日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委 于燕茹,电话:022-27182074
邮箱:scjgjlc@tj.gov.cn;
市发展改革委 王 亮,电话:022-23142207
邮箱:sfzggwhzc@tj.gov.cn)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