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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购物“一经签收,概不负责”、赠品不享受“三包”服务、强制扫码点餐、最终解释权归经营者所有……你是否也遇到过这样的消费提示?你知道吗?这些在生活中常见的商家告知事项,其实是典型的不公平格式条款。
随着新业态、新模式的不断发展,出现传统消费领域和新型消费领域各类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并存,严重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现象。为推动落实“共促消费公平”消费维权年主题,维护消费公平正义,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消协《关于共同开展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点评活动的通知》精神,山西省消费者协会于5月18日邀请省消协第二届律师团部分律师就开展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点评活动相关问题进行了座谈。
会上,省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副处长王爱华介绍了省局消保处历年来在履行合同监管职责中,对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点评、处理的做法和经验。省消协律师团五位律师结合办案实践,就开展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点评活动中合同条款的搜集查找、分析点评、披露处理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意见。律师团针对拍卖行、商业保险、金融理财、房屋租赁、关注弱势群体等消费领域进行案例检索,对其中涉及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问题进行了点评。省消协副秘书长,法律部、投诉部、新闻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省消协秘书长雷俊福强调,消协系统开展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点评活动是贯彻落实“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的一项重要举措。“代表消费者利益,反映消费者诉求,坚持依法维权,全心全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消协的宗旨。省消协将联合各级消协组织和相关部门,认真开展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点评活动,采取多种方式查找、点评、规制消费领域存在的不公平、不公正格式条款,同时,针对存在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突出问题,综合运用职责“工具箱”,打出维权“组合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解决消费者急难愁盼问题,坚决做好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