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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何深意?

发布时间:2022-05-26 08:53:42 作者:佚名   来源: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华社北京5月20日电题: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何深意?

  安蓓、杨思琦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发布后,引发广泛关注。应当如何准确认识和理解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这一战略部署?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何深意?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生动体现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大部署,彰显了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坚定决心。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可以充分发挥市场促进竞争、深化分工等优势,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提高效率。同时,有助于更好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高政策的统一性、规则的一致性、执行的协同性。”这位负责人说。

  从意见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看,无论是强化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基础制度规则统一,还是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以及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等重大举措,都强调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市场人士普遍认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生动体现。

  意见开宗明义提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这是对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重要性的一个基本判断。

  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在于经济循环的畅通无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王一鸣说,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顺畅流动,不断增强我国的市场优势,才能有效吸引全球高端要素和市场资源,更好联通国内与国际市场,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强大支撑。

  把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作为首要任务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既是发展问题,又是改革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有关负责人强调,这涉及发展方式深层次的变革,涉及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厘清,涉及中央和地方关系的调整,必然要求攻坚克难推动深层次改革。

  意见把“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作为首要任务,从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四方面提出统一要求。

  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关键是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各类产权;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重点是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权威性;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重点是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综合规划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加快建立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市场信心;有利于促进营商便利化、提高市场运行效率;有利于维护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经济发展质量。

  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最关键的是要破除要素市场分割和多轨运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明确了构建统一要素市场这一重要改革方向,进一步部署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重大举措,既一脉相承,又进一步深化发展。

  在土地和劳动力要素方面,意见提出“统筹增量建设用地与存量建设用地,实行统一规划,强化统一管理”等;在技术和数据要素方面,提出“建立健全全国性技术交易市场,完善知识产权评估与交易机制,推动各地技术交易市场互联互通”等,并将能源和生态环境市场纳入统一要素和资源市场体系。

  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是关键所在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是重中之重、难中之难,也是关键所在。

  “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关键是正确认识局部和全局的关系,做到全国一盘棋,统一大市场,畅通大循环。”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有关负责人说。

  及时清理废除各地区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全面清理歧视外资企业和外地企业、实行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清理废除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规定做法;持续清理招标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

  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得要求企业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不得为企业跨区域经营或迁移设置障碍;不得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退出条件以限制商品服务、要素资源自由流动……

  意见提出四个“清理”的硬任务和若干“不得”的硬要求,明确要动态发布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清单,建立典型案例通报约谈和问题整改制度。

  “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大市场,将从很大程度上决定中国经济未来的面貌。通过改革巩固和扩展市场资源优势,形成大工厂和大市场协同效应,是中国经济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必然选择。”清华大学中国发展规划研究院执行副院长董煜说。

  
相关链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

  


原文链接:http://scjg.hebei.gov.cn/info/8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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