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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五一”期间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提示

发布时间:2022-05-17 19:27:11 作者:佚名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五一”劳动节到来之际,为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节日期间饮食安全,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提示。

  1、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开办方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市场入口测温验码提示佩戴口罩、市场清洁内通风消毒、高峰期预约分流和人员限距等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督促引导做好个人防护。

  2、各类餐饮服务经营者要强化原料、加工制作、供餐用餐、餐用具清洗消毒和人员管理,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控制就餐人数和餐位距离,做好加工、就餐场所通风消毒工作;配备洗手消毒设施或免洗手消毒液、提供公筷公勺等。

    3、家庭烹饪时注意清洁,加工前先洗手,肉禽蛋类食品要烧熟煮透,生食和熟食要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刀具、案板、器皿等也要生熟分开、荤素分开。

  4、外出就餐时要选择证照齐全、卫生条件好的餐厅饭馆,主动配合测温验码,自觉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网络订餐前要查看商家证照信息、菜品原材料,尽量选择距离较近、短时间内可送达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订餐;要注意收餐安全,检查餐食包装是否完好、清洁,是否与订单一致。

  5、消费者应按需点菜点餐,拒绝浪费,践行“光盘”行动,方便储存的菜品和主食提倡餐后打包,减少食物浪费。

  6、勿随意采购野生蘑菇,切勿采摘未食用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对于市场上售卖的野生蘑菇,切勿放松警惕,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不要购买或食用。

  7、提高维权意识,在购买、消费食品后要注意留存消费小票、发票等相关凭证。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1234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维权。

    

    

  

  

  
  

    

    

    

  


原文链接:http://scjg.nx.gov.cn/zfxxgk/fdzdgknr/gzdt/202204/t20220429_34849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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