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法制网!

青海省消协消费提示 | 2022第7期:开学季,你家“神兽”准备好了吗?

发布时间:2022-05-17 19:10:13 作者:佚名   来源: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随着春季开学的到来,“学生经济”随之火热起来,培训业务文具用品、眼镜、防疫物品等学习、生活用品的经营者推出了花式多样的促销活动,为使学生及家长们不被眼花缭乱的优惠“大礼包”诱惑,青海省消费者协会提示广大学生和家长:

  【校外培训】

  我省于2021年12月结合本省实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若干措施》,其中明确了全省不再审批新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分校、办学点),现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在对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工作中,严格按照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分类管理。还指出: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时30分。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收费公开透明,建设监管平台,确保资金安全。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学生及家长应该选择正规备案的培训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后进行学习。

  【学习用品】

  购买文具、书皮、书包等学习用品不要盲目攀比,跟风消费,可以选择一些实用性高、质量好、价格优的品牌商品;仔细查看有无环保等标识;根据需要适量购买,不被商家低价、买赠等促销活动动摇,购买一些不适用的商品,造成闲置和浪费。

  【防疫物品】

  寒假期间如有出省或者到达疫情地区的情况,一定要及时向当地社区以及学校和教育部门报告,落实好居家观察、隔离等疫情政策。

  入学时需遵守好学校的防疫工作制度。在购买口罩、体温计等防疫与消毒用品时,要看清种类、型号等相关产品信息,携带防疫物品出入校园时,要按照产品说明进行操作和使用,防止防疫物品被污染失去防护作用,避免自己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

  省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在消费过程中,与经营者发生消费纠纷,要注意保存好相关凭证及经营者基本信息等,并及时与经营者协商处理。也可在发生消费争议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或关注“青海省消费者协会”微信公众号,进行消费纠纷咨询与投诉。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793B8AB7-1AD7-4C80-9605-3B7D2BC208B1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青海省消协消费提示 | 2022第8期:乡村振兴正当时 农资购买五注意 下一篇:青海省消协消费提示 | 2022第6期:如何正确租借和选购移动电源?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法制网 dj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