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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

发布时间:2022-05-17 19:12:27 作者:佚名   来源: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监管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提升安徽省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划和《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全省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是指导全省“十四五”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全省市场监管体制发生历史性变革,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更加突显。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市场监管工作,组建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格局初步形成,综合监管效能充分显现,市场监管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创业创新巨大活力,市场主体总量从“十二五”末的275.92万户增加到“十三五”末的587.82万户,从全国第十三位上升到第九位,变“总量居中”为“总量靠前”。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深入推进,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和每万户市场主体注册商标拥有量分别达到15.4件和1494件,比“十二五”末增长258.14%和111.32%,知识产权综合实力保持全国前列。质量强省建设成果丰硕,质量提升行动成效显著,培育“质量强县(市、区)”32个、各级政府质量奖企业680家;培养首席质量官1.11万人;建设国家级质检中心23个、省级质检中心77个;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市场领域安全形势稳步向好,食品安全工作2019、2020年度连续跻身国务院考核A级等次,药品安全工作获得2020年度国家考核第一名,特种设备万台死亡人数下降50%,连年低于全国平均值,没有发生较大以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安全底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日臻完善,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绩效考核位居全国前列,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全覆盖,累计查处各类市场违法案件20多万件。法规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等一批地方法规修订实施,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初步形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全覆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安徽样本”向全国推广。“十三五”时期的市场监管工作为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十四五”时期推进安徽市场监管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处于关键时期。我国正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大力推动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提出了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的目标要求;国家大力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促进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为安徽发展带来了历史性新机遇。当前,我省正在全面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新兴产业聚集地、改革开放新高地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全力推进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需要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积极发挥现代市场体系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基础作用、在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共同富裕中的保障作用。“十四五”期间,市场监管担负着重大而艰巨的历史使命。高质量发展要求市场监管提供更优保障,以人民为中心需要市场监管解决更多课题,构建新发展格局亟待市场监管发挥更大作用,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经济发展对市场监管提出新的挑战,但全省市场监管工作在监管理念、机制、模式等方面,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比如对市场监管趋势研究不够、规律把握不深;市场监管能力和手段不足;市场监管机制有待完善、基层建设亟需加强;市场秩序、安全领域还存在薄弱环节;质量基础设施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还需要全面提高等。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要准确把握两个百年交汇期的时代要求和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准确把握安徽发展阶段性特征和新时代市场监管任务要求,善于在危机中扬长补短抢抓机遇、于变局中改革创新开创新局,坚定信心,奋发作为,勇当一流,为高质量打造“三地一区”、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贡献智慧力量。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省第十一届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的,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优环境、守底线、提质量、强保护,全面优化市场发展环境、市场竞争环境、放心满意消费环境,发展壮大市场主体,建设质量强省、知识产权强省,为打造“三地一区”、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监管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市场监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实现更加精准有效的监管。依靠人民群众加强监管,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构建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市场监管格局。

  ——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顺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全面深化市场监管改革,创新适应新时代要求的监管理念、方式和手段,着力形成科学有效、成熟定型的监管制度和政策供给。适应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充分发挥科技对市场监管的支撑作用,广泛运用数字技术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坚持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更多运用市场化的方法监管市场,更好发挥市场监管在促进民生保障、矫正市场失灵方面的积极作用,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

  ——坚持系统集成、综合监管。统筹监管线上和线下、产品和服务、传统经济和新兴业态等各类对象,统筹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多元目标均衡,统筹运用市场、行政、法律、标准、技术、信用等多种手段,统筹发挥市场、政府、社会等各方作用,切实提高市场监管综合效能。

  (三)主要目标

  ——市场准入环境更加便捷高效。商事制度改革纵深推进,市场主体进入和退出更加快捷便利,创业创新的市场环境不断改善,市场主体稳定增长、活跃发展、质量全面提高。

  ——市场竞争秩序更加公平有序。竞争政策基础地位不断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落实,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成效显著,影响市场竞争秩序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

  ——市场消费环境更加放心满意。消费维权法律体系逐步完善,消费投诉举报系统不断优化,消费投诉公示制度全面推行,消费者低成本、高效率的维权机制更加健全,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活动向纵深推进,维权社会化水平明显提高,消费者利益得到有力保护。

  ——市场供给质量更加绿色优质。质量强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深入实施,质量促进机制、政策措施不断完善,质量基础设施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夯实,中高端产品和优质服务供给大幅增加,质量提升、创新驱动的发展动力更加强劲。

  ——市场安全形势更加平稳向好。与全省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市场监管领域安全治理体系基本建立,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安全风险分析、预警、响应、处置系统不断完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得到有效遏制。

  ——市场监管效能全面提质升级。上下贯通、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逐渐成熟定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社会多元共治的监管格局初步形成,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

  专栏1 “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

  2020年

  2025年

  属性

  市场活力

  1.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日)

  ≤3

  ≤1

  预期性

  2.全省市场主体总量(万户)

  587.82

  >900

  预期性

  3.中国质量奖数量(个)

  -

  ≥1

  预期性

  4.每万人口拥有高价值发明专利数(件)

  4

  12

  预期性

  5.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亿元)

  101.32

  120

  预期性

  6.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12.2

  14

  预期性

  市场秩序

  7.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占比(%)

  20

  30

  约束性

  8.信用风险分类抽查占比(%)

  20

  50

  约束性

  9.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分)

  80.30

  ≥81

  预期性

  10.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项)

  16

  21

  预期性

  11.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项)

  559

  659

  预期性

  12.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项)

  3125

  3625

  预期性

  市场安全

  13.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

  93.9

  ≥94

  预期性

  14.消费品合格率(%)

  91.6

  ≥92

  预期性

  15.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98

  98.5

  预期性

  16.农产品和食品检验量(批次/千人)

  4

  5

  约束性

  17.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

  0.06

  ≤0.06

  预期性

  18.重点监控目录产品监督抽查覆盖率(%)

  100

  100

  预期性

  消费环境

  19.消费投诉按期办结率(%)

  99.48

  99.80

  预期性

  20.放心满意消费创建进乡村覆盖率(%)

  75

  95

  预期性

  注:第2、3、10、11、12项指标为累计数据,其余指标为实时数据。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市场发展环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积极探索健全完善支持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发展的制度措施,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内在活力,持续释放全社会创业创造创新潜力。

  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探索实施名称申报“企业承诺+事中事后监管”,允许新兴行业企业使用反映新业态特征的企业名称。支持设区的地级市开展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试点。扩大“确认制”改革试点,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部门协同推进“僵尸企业”强制退出机制,推行“税务预检”“破产联办”等注销机制,进一步提高市场退出的效率与安全。

  深化涉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建立健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以外事项一律不得作为限制企业经营的依据。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改革,进一步取消或下放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事权,推行产品系族管理。着力推进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简化出口转内销产品认证程序,推行外贸企业自我声明承诺等制度。合理放宽许可审批要求,推进“证照合一”改革。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审评审批改革,全面推进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全面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和网上审批。

  全面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企业开办“六个一”体系。实施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改革,制定实施市场监管“一网通办”办事指南,编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推动登记许可事项全程标准化。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省互认和登记许可事项异地办理、异地取证,实现涉企高频事项“跨省通办”。推广登记许可“智能审批”,推行住所在线核验,加快实现人工审批向智能审批转变。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推行“一件事”改革和“一站式”服务。逐步取消各类强制登报公告事项,实行网上免费公告。完善促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制度体系,不断加强和改进 “小个专” 党建工作。

  (二)优化市场竞争环境,畅通国内国际循环。

  围绕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强化竞争政策实施。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强化竞争政策实施。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行业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规则,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政策制定机关内部统一审查。建立重大措施会审制度。对以各级政府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在起草过程中坚持起草部门初审、市场监管部门复审的双重审查机制。健全公平竞争审查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加强制度实施督查和实施效果分析,健全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鼓励各地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专家支持体系,推行第三方审查和评估机制。到2025年,公平竞争环境社会满意率力争达到95%以上。

  全面加强反垄断执法。加强反垄断执法体制建设,完善上下联动、统一高效的执法机制。推行反垄断工作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严厉查处达成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依法制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强互联网平台竞争监测,着力预防和依法查处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切实维护平台经济公平竞争、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制定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提高经营者竞争合规意识和能力。倡导竞争文化,提升公平竞争社会意识。

  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持续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加大典型案件曝光警示力度。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出台商业秘密保护地方标准,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创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支持起步早、基础好、发展快的地区建成商业秘密保护基地。

  加强价格监管执法。完善市场价格监管机制与执法体系,建立健全行业价格行为规则,进一步强化价格监管和经营者的价格自律。加大对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涉及民生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管执法。持续开展重点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行为治理,巩固和扩大降费减负效应。构建协同监管、综合执法、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多元共治的价格监管体系。

  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推进平台经济协同化、数字化、常态化监管改革,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打造中部地区监管样板。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协同监管机制,完善跨区域、跨部门、跨平台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坚持“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综合治理”,严厉打击传销行为,加强直销监管。强化广告导向监管,推动广告智慧监管。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深入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严厉打击违法出售、提供、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及时跟踪、探索规范共享消费、在线教育、在线文娱、在线诊疗、智慧旅游、公寓租赁、直播带货、社区团购、外卖配送等新兴消费业态和消费模式,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不良营商手法、显失公平格式条款等问题的监管力度,推进消费领域规则建设。

  
专栏2 重点领域监管工程

  网监数据中台。接入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相关业务数据,汇聚互联网公开数据和执法办案数据,形成五大数据库,支撑业务应用系统开发。

  网监大数据平台。升级网监系统,建立风险感知预警体系;开发本地平台的数据报送系统,实现与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平台对接。

  平台经济执法办案系统。探索智能高效的执法办案新机制,推进涉网行政处罚案件的全流程网上处理。

  平台主体信用评估系统。实现主体信用共享共治、主体数据交互校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违法案件在线协查移送等。

  社会服务系统。面向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信息查询和在线纠纷调解服务,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为消费者提供消费维权服务。

  深化放心满意消费创建。完善消费维权投诉平台建设,建立消费投诉联络站、服务站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加强投诉举报数据分析研究,提升消费提示警示的智能化科学化服务水平。加大“诉转案”力度,严厉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快健全消费维权制度体系,鼓励经营者建立小额消费争议快速和解机制,大力推进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机制,落实先行赔付制度。健全产品交易安全防范制度,探索开展网络交易平台安全评级。完善质量价格追溯制度,引导企业主动发布产品和服务质量价格专项承诺。健全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在电商、食品、药品、价格、粮油等重点领域,快递、旅游、金融、电信等重点行业,供水、供气、供电和养老等公共服务行业,深入开展放心满意消费创建行动,实施放心满意消费建设工程。到2025年,消费者对消费环境的总体满意度力争达到85%左右。

  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围绕网络、老年、农村和金融等消费领域,聚焦预付费跑路、保健品虚假宣传、非法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等突出问题,加强消费教育和引导,加大消费维权力度。加强对未成年人食品、玩具、用具和大型游乐设施等的安全监管,加大对涉及未成年人的广告、网络直播营销等领域的监管。对涉及健康安全的儿童用品,依法严格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实施商品鉴别“慧眼计划”,强化社会监督、行业组织自律。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综合运用约谈、曝光等多种手段,形成有力制约机制。探索建立集体诉讼制度,加大公益诉讼力度。

  专栏3 放心满意消费创建工程

  实施实物消费、服务消费、食品消费、电商消费、乡村消费、工厂消费、行业消费、区域消费等八个放心满意消费提升工程,全省新增放心满意消费示范单位1万家以上;培育创建放心满意消费示范街区(市场、景区、服务区)500个以上,放心满意消费领跑示范县(市、区)16个以上,放心满意消费示范行业3个以上;发展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1万户以上。

  (三)全面打造质量强省,助力安徽高质量发展。

  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激发企业追求高质量的内生动力,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的质量水平、质量层次和品牌影响力。

  优化质量发展推进机制。发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共治机制,加强改进各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机制,推动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持续推进质量强市(县、区、企)建设,创建一批质量发展高地。优化各级政府质量奖评选制度,探索加大政府质量奖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政府采购机制。探索推进产品侵权责任制度、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完善质量安全多元救济制度。完善质量安全风险预警评估机制、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机制。加强军民通用标准和计量技术规范研制,推动军民检验检测资源共享共用。

  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新兴产业、服务业、农产品、工程、质量基础设施、质量文化六大质量提升工程,力争到2025年,全省十大新兴产业质量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建设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形成一批知名高端服务品牌,公共服务满意度居全国先进水平;打造一批在长三角乃至全国叫得响的“皖”字号农产品;推出一批品质工程、百年工程。深化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建设,力争到2025年,全省规模以上企业首席质量官实现全覆盖。开展中小微企业质量提升精准帮扶行动,深入开展质量攻关、质量比对和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打造高质量的“单项冠军”企业。实施质量专业素质提升工程,构建开放包容、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多层次质量人才教育培养体系。加强高等院校质量工程专业与学科建设,推进社会化质量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制度。加强质量宣传,开展质量教育进党校、质量文化进高校活动;加强质量主题公园、质量科普基地、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积极探索推进场景经济发展和质量提升。

  专栏4 十大新兴产业质量提升工程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建立和完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检验测试、服务应用、运维支持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标准规范;加强全省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质量品牌管理,探索推行“质量信用监管”模式,将质量纳入企业诚信体系并实现互联;积极开展质量认证;提高产品质量在线检测与全生命周期质量管控能力。

  人工智能产业。完善人工智能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人工智能标准框架体系研究。建立并完善人工智能基础共性、互联互通、行业应用、网络安全、隐私保护等技术标准。加快推动无人驾驶、服务机器人等细分应用领域的行业协会和联盟制定相关标准。鼓励人工智能企业参与或主导制定国际标准。促进人工智能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建立人工智能公共专利池,促进人工智能新技术的利用与扩散。

  新材料产业。全面提升新材料产业检验检测服务能力,推动新材料产业质量示范区建设;在规上企业推广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促进新材料产业质量创新和成果转化,支持新材料企业对标国际、主持或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

  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支持该领域重点企业聚焦核心技术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布局,主导或参与制修订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鼓励骨干企业联合互联网科技企业建设节能环保大数据平台,推进质量创新,服务预防性维护、环境监测、能源管理等。

  新能源汽车和智能汽车。支持掌握核心技术的企业(包括中小微企业)同科研院所联合开展技术攻关。推动国家级新能源汽车检测中心、示范基地建设,提升产业链配套水平和售后服务质量;支持新能源汽车骨干企业主导、协同、参与行业互联网建设,开发跨领域质量大数据平台服务,建设汽车金融和汽车维养服务体系。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加强重大基础装备、工业机器人、新型关键基础零部件、先进通用设备等领域知识产权创造;鼓励产业内骨干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以及重点领域智能制造标准,支持装备制造优质企业品牌培育;打造高端装备制造试验验证、检测认可等功能性平台,形成与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相匹配的质量基础设施网络。

  智能家电产业。加大智能家电重点企业品牌培育力度;支持行业内骨干企业和具有国际化优势的专业机构组建国际标准联盟,布局研究制订国际标准和认证规则,抢占行业发展制高点、话语权;在产业重点领域设立国际标准化工作室,推动优势特色行业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

  生命健康产业。开展化学制药、现代中药、生物制药、高端医疗设备等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医药领域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健康养老、健康旅游、健康食品、健康体育、健康管理服务标准化水平。探索建立中药饮片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及中药材产地初加工和饮片炮制一体化的生产模式,从源头提升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编制安徽省中药材标准,扎实推进“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支持知名高校和重点研究机构入驻医药产业集聚区创办研发平台,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加强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快推进药品监管科学研究。

  绿色食品产业。对标国内外先进技术标准,推进地方特色优势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引导企业强化品牌意识、树立品牌观念,激发企业持续培育和打造品牌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构建我省优质、安全的绿色食品品牌核心价值,创造出有别于省外同类产品的差异化特征和独特品质,增强我省绿色食品的品牌竞争力。

  数字创意产业。支持企业建设数字创意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创建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和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开展数字创意产业关键技术领域发明专利优先审查和专利快速预审、确权、维权和协同保护,提高数字创意产业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支持企业开展专利海外布局和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增强国际竞争力。

  培育质量品牌新优势。突出十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开展品牌培育、传播、保护、利用四大行动,探索形成安徽特色的区域高端品牌创建工作机制。引导和鼓励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产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等重点行业的龙头企业、成长性强的中小企业积极争创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提高创奖实效。到2025年,培育创建制造业“皖美品牌示范企业”700家以上、服务业“皖美品牌示范企业”100家以上;形成10个左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占有率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安徽优秀品牌。

  强化计量基础支撑。加快推进计量“四方”战略合作协议实施,加强精密测量和量子计量研究,建立新一代高准确度、高稳定性最高计量标准。在食品安全、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水资源利用、先进制造等领域建立一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在新能源汽车、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物医药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计量检测技术。“十四五”期间,全省每年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00项以上,建成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1家以上、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4家以上。加强对“民用四表”和加油站、集贸市场、眼镜制配场所等直接涉及民生的计量器具和定量包装商品、零售商品商品量的计量监管,开展“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等公益活动。

  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推动组建各级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促进标准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深入融合。推进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鼓励引导我省企业争创国家标准创新贡献奖和企业标准领跑者。全面推行企业标准总监制度。推进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型城镇化建设、特色农业发展标准研制,完善农业农村标准体系。强化现代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生态文明、营商环境、政务服务、公共安全、市场监管、家政服务等领域标准制定。“十四五”期间,主导制修订一批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新创5个以上国家级农业标准化试点、20个以上省级农业标准化试点,创建10个以上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50个以上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

  全面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水平。立足我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和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分布和发展需求,规划建设一批国际国内一流水准的检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加快提升我省检验检测整体建设水平。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平台建设,完善全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操作规程,重点围绕机动车、食品、环境、建筑材料等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能力验证活动,实现现场检查机构5年内全覆盖。强化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鼓励社会组织、专业技术机构、行业优势企业开展标准研制、计量校准、检测认证等,为企业发展提供全溯源链、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

  推进认证工作提档升级。加快推进省质量认证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质量认证体系。在消费品、装备制造、服务业等领域推行智能家居、物联网产品、健康养老、教育服务高端品质认证,增加优质高效的产品供给、服务供给。着力推进有机产品认证、绿色产品认证,为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提供有力支撑。强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严厉打击认证认可领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虚假认证、仿冒证书等违法行为。到2025年,力争全省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达3000张以上,绿色产品认证企业达2000家以上,各类质量认证证书超过13万张。

  专栏5 质量基础设施(NQI)重点建设项目

  国家质检中心建设。高标准完成国家公共安全电子信息产品质检中心、国家功能纤维及纺织产品质检中心、国家电动机产品质检中心、国家高分子材料质检中心等建设;申请批筹建设国家生物基新材料质检中心(国家铝基材料及制品质检中心、国家茶叶及制品质检中心和新能源汽车高压零部件质检中心)等。

  省质检(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推进安徽省生物基新材料质检中心、安徽省热工仪表质检中心、安徽省控制电缆质检中心、安徽省新型显示玻璃材料质检中心、安徽省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安徽省生物医药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批筹建设安徽省富硒农副产品质检中心、安徽省果蔬及制品质检中心、安徽省矿用防爆机电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

  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平台建设。实现对省局发证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健全以省、市、县三级检验机构为主体、第三方检验机构为补充的全省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一批国内先进的食品安全技术支撑机构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完善乡镇食品安全快检室建后管养机制。

  安徽省特种设备质量提升和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建设省特种设备安全公共平台;建设省电梯安全评估中心;筹建博士工作站,创建特种设备省115产业创新团队;建设省特种设备安全警示教育基地。

  新兴产业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十大新兴产业领域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构建满足我省十大新兴产业检验检测需要的、覆盖十大产业产品生命周期的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体系和一站式质量基础服务公共平台。培育一批操作规范、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的综合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

  (四)全面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助力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

  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促进我省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支撑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到2025年,创新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知识产权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力更加凸显。

  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标准推进创新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打造知识产权高价值创造高地。围绕新兴产业中领军企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需求,实施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推动标准、专利集成融合发展,大力推进标准必要专利的创造和运用;围绕量子、新能源汽车、磁约束核聚变等领域具备优势的高校院所布局打造一批专利技术转化中心。围绕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特色产业园区整合资源,扶持培育一批专利技术项目孵化基地。实施商标品牌战略,鼓励先行先试,探索推动声音等商标注册。开展“百园万企贯标”行动。突出以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为导向的奖励资助,完善知识产权激励政策措施。优化专利优先审查机制,提高知识产权审查效率和审查质量。

  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完善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推动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地方法规,修订专利条例等法规规章。建成3-5个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2-3个国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积极申报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改革。开展知识产权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区域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强化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政裁决的队伍和能力建设。健全快速高效的协同保护机制,培育一批高水平的知识产权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公证机构,鼓励高校、社会组织等开展维权援助工作,建立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网络。推进建立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模式。

  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深化国有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加大职务发明激励力度。推动在我省新兴产业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培育、引进知识产权运营专业化人才,提升知识产权转化效率。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创新,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障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建设,建立国家、省、市三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体系。深入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知识产权皖企。推进知识产权示范试点高校建设。实施乡村知识产权强基工程,开展“知识产权下乡”行动。

  提升知识产权综合服务能力。统筹布局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主干网络建设,整合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建设特色专题数据库,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支持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运营服务向专业化、高水平发展。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加强与WIPO等国际组织合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知识产权交流,提升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运用能力,规避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实施知识产权专项人才培养计划,健全知识产权人才保障和激励机制。推进知识产权学科建设,支持各类培训基地建设。大力弘扬知识产权文化,支持大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基础性普及教育。

  

  专栏6知识产权发展重点工程

  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围绕安徽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聚焦安徽重点攻关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实施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和专利组合,打造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运用中心。

  商标品牌建设工程。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打造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区域品牌,不断提升安徽商标品牌的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

  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实施地理标志保护提升行动,建成3-5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试点建设省级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建立健全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保护和发展机制。

  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改革工程。建设“安徽知识产权在线”综合应用系统,贯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等全链条,建设安徽省域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推动创新主体、服务平台、专家人才、行政监管、执法司法等数据互通共享。

  专利导航工程。围绕我省传统优势产业和十大新兴产业,在重点区域、产业园区建立专利导航工作机制,建设专利导航服务基地,深化专利导航成果应用,建立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工作对接机制。

  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引导企业积极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建立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规范体系,建立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市场化机制。深入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

  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加强中国(合肥)地理标志展示推广中心建设,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传承以及乡村振兴有机融合,打造地理标志产品引领乡村振兴的“样板田”。加强地理标志涉农品牌培育、宣传工作,创建一批“皖字号”名、特、优、新地理标志品牌。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升工程。围绕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完成产业特色知识产权数据库和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立足安徽知识产权服务资源禀赋,整合、优化、升级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和资源平台。加大对海外高端服务业人才的引进力度,培养一批具有竞争力的服务机构。

  (五)守牢市场安全底线,防范化解市场领域风险隐患。

  完善市场监管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全面加强市场安全监管,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守住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不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强化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压实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协调机制,落实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四员”(管理员、宣传员、协管员、信息员)制度。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建立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提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餐饮质量安全提升等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系列攻坚行动,持续推进专区专柜经营提升行动。深入推进“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建立品牌培育、认证和示范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指数评价体系。到2025年,争创4个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60个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深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开展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并纳入对各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指标体系。到2025年,全省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更加严密高效,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向好,食品质量安全水平、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产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专栏7“食安安徽”品牌建设计划

  实施质量兴农计划。提升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水平,加大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认证登记工作力度,全面实现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培育“食安安徽”食用农产品企业500家,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20个。

  建设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以林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为抓手,提升林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培育20家林下特色中药材、森林食品等林下经济示范基地。

  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提高食品流通等企业质量水平,打造食品流通消费环节领军企业品牌。培育“食安安徽”食品生产企业800家、食品生产基地10个,培育“食安安徽”食品流通企业700家、餐饮服务企业1000家。

  实施示范创建引领行动。开展食品安全街区创建活动,在省内全域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培育“食安安徽”食品安全街区50个、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60个。

  加强出口食品安全管理。促进茶叶、蜂蜜、果蔬罐头等地方特色产品出口,助力农业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外贸发展。出口食品合格率达99%以上。

  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打造“优质粮食工程”升级版,加强“皖美粮油”公共品牌建设,推动粮食产业提质增效,增加优质食用农产品供给总量,提高绿色优质安全粮油供给水平。

  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完善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加强技术支撑能力保障,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推进药品智慧监管,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长三角区域药品科学监管一体化。实施药品安全发展协同工程、药品安全风险治理工程、药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中药监管能力提升工程、智慧监管提升工程、应急能力提升工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医药产业发展助力工程和区域协同治理工程。“十四五”时期,药品监管体系更加完善,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升,队伍建设取得较大进展,技术支撑能力显著增强,智慧监管实现更大突破,药品安全风险有效防控,服务创新发展卓有成效。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建立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和风险评估,推进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深做实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升级应用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大数据信息化系统,提高智慧监管水平。积极推动特种设备纳入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打造典型示范、区域共享的特种设备职业技能实训平台,大力提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职业技能。完善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开展电梯维保模式和检验检测方式改革,推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推进电梯无纸化维保和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全面建成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开展气瓶保险试点,鼓励和引导充装单位安装视频监控,实施“阳光充装”。

  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健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体系和工作机制,形成生产流通、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模式。统筹各级监督抽查,完善省级重点产品目录。以涉及生产许可、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业产品和大宗日用消费品为重点,每年组织对100种以上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力争每年国家抽查安徽企业产品质量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加大产品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力度,对抽检合格率偏低的企业实施重点检查,探索将抽查结果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重大质量问题约谈机制。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体系,将获证企业监督检查纳入“双随机”平台,实施分类监管。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汽车配件、儿童用品、学生用品等重点专项整治。

  (六)推进市场监管制度创新,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加大制度集成创新和科研创新,全面深化市场监管改革,加快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推动国家重大战略落地见效。

  深化长三角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推动营商环境联建,实施长三角地区企业登记政策条件、程序方式和服务措施统一的市场主体准入规范,搭建市场监管大数据可视化平台。推动监管执法联动,加强执法信息互通互认,强化反垄断、价格、广告、平台经济监管执法协作。推动重点领域联管,完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推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政策及标准统一,推进产品质量安全联合治理和特种设备安全联动监管。推动技术基础联通,创建一批长三角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建设国际标准化长三角协作平台,制定发布一批区域统一标准,开展长三角绿色产品认证示范区建设,推动计量测试资源共享共用共建。推动消费环境联创,深入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全面推行普通商品线下无理由退货,推广异地异店退换货,健全消费维权一体化机制。推动科技资源联合,共建检验检测联合实验室,共同培育国家质检中心、市场监管总局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强化知识产权联保,加强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领域的案件移送、协助调查、联合执法、结果互认协作。

  助力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建立自贸试验区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对赋权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动态调整。实施“告知承诺+信用监管”自贸试验区审批新模式,推行智慧登记。全面推行电子证照,实现已归集电子证照在本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全覆盖、免提交,电子证照类目100%关联办事材料清单,办事窗口100%接入电子证照库。除特殊食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项目新增实行告知承诺制;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企业,探索实行质量和安全为红线(底线)的触发式监管。优化市场竞争环境,建成自贸试验区较为完备的竞争政策体系和组织保障体系,全面清理和废除相关领域中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实现执法常态化、宽领域。培育促进竞争政策在自贸试验区全面有效实施的竞争文化。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模式。

  推动市场监管科技创新。深入落实国家科技自立自强战略要求,积极开展前瞻性、基础性、安全性、实用性、应急性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组织实施省市场监管局科技计划项目150项以上,立项市场监管总局科技计划项目或技术保障专项10项以上,立项其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0项以上。支持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技术机构积极参与国家质量基础设施(NQI)专项研究。争取获批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或技术创新中心1个,力争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项不少于5项。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创建一批市场监管总局科普基地。

  (七)提高市场监管综合效能,推进市场监管能力现代化。

  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加快智慧监管步伐,全面提升监管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完善市场监管综合体系。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厘清行业监管和市场监管职能边界。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领域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完善定期会商沟通协调、重要情况及时通报、重点工作协同联动等机制。合理界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权限,坚持下放监管权限和支持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同步推进。加强对设区市局工作考核,加快构建权界清晰、协同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完善药品监管工作体系,规范直属单位管理。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层级联动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完善重大案件指挥交办、挂牌督办、指定管辖、公开通报和错案纠正制度,形成分工合理、运转有序的行政执法体系。探索案件智能分析、执法辅助、掌上执法等数字化运用。完善监管执法部门之间、市场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线索通报和证据移转、案件协查、联合办案、行刑衔接、检验鉴定结果互认制度。推进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力争2023年底前全部达标。深入推进技术机构事业单位改革。

  强化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加快重点领域地方性法规体系建设,推动《安徽省质量促进条例》地方立法,修改《安徽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出台《安徽省家禽交易管理办法》。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严格合法性审查,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100%。探索市场监管事权划分,全面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建立依法履职尽职免责制度。健全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制度,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裁量适用权行使。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建立并落实常态化执法监督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深化“八五”普法宣传,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水平。

  完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优化双随机抽查制度设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多类别检查对象库,推动双随机抽查移动端应用。优化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功能,加大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推广应用力度,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公示,推进重点领域涉企信息“应归尽归”。试点开展全国企业公示数据开放共享工作,拓展数据应用场景。深化企业“多报合一”改革,强化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推进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完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加大信用约束和惩戒。健全信用修复机制,推进企业信用修复部门联动。强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推行“通用+专业”信用管理模式,实施差异化监管。积极构建“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三位一体新型监管机制,实现对市场主体全链条闭环管理。推进柔性监管,探索建立触发式监管、沙盒监管,完善宽严相济的梯次监管工具。实行严格的“处罚到人”制度,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实施市场主体责任清单管理,鼓励市场主体做出比法律规定要求更高的承诺,强化涉及人身健康安全领域的内部举报人(吹哨人)制度。推广高风险领域社会保险分担制度。

  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制定实施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统筹建立平时考核、及时奖励等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全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建设全系统教育培训师资库、教材库、基地库,大力开展针对性强的“点题式”“菜单式”培训,建立完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和效能评估机制。实施重点人才培养工程,统筹推进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专栏8市场监管重点人才培养工程

  综合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实施全员培训,5年内将基层工作人员全部轮训一遍,新考录公务员初任培训参训率达到100%。选调优秀干部参加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内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有计划选派中青年干部到基层特别是艰苦地区挂职锻炼,有计划开展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之间的干部交流任职。

  行政执法人才能力强化工程。分层分类组织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深化执法业务研修与交流。省局每年培训行政执法业务骨干300人次,各市局每年培训行政执法人员不少于100人次。加强岗位练兵,开展执法竞赛、监管技能比武等活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优秀案例评选。

  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基层专业技术骨干和高层次人才建设,到2025年,专业技术人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比例达到80%,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比例达到30%;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45岁以下达到50%;优秀中青年专家达到100名,基层专业技术骨干达到200名。加快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到2025年博士后工作站不少于6个。全面启动安徽省“115”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到2025年“115”产业创新团队不少于3个。加快博士工作团队组建,到2025年博士工作团队不少于15个。

  推进“数智化”市场监管建设。推进集科学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阳光监管和综合监管为一体的“数智化”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全面实现市场监管“单点登录、一屏通办、一屏统管”。加快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推进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和非涉密业务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整合迁移。统一管理全省市场监管政务事项,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合同和电子档案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实现企业登记、审批许可全程电子化,企业开办、涉企经营许可等“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依托江淮大数据中心、“皖事通办”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打造数据互联应用中心和公共应用能力支撑中心。建设省局智慧监管中心,全面整合信息资源和业务数据,打造以市场主体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为基础、信用监管数据库为支撑的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系统,通过构建企业全息精准画像,逐步实现“数字化”市场监管。

  

  专栏9“数智化”市场监管建设工程

  智慧监管中心建设。汇聚归集市场监管各类相关信息数据,对各类业务数据分析、挖掘,进行可视化展示。建成市场监管工作情况实时展示,重点工作动态掌握、监管资源灵活调配,市场主体发展趋势监测和风险预警、突发情况应急处置以及在线决策指挥调度为一体的“智慧监管数据中心”。

  “互联网+市场监管”平台建设。统筹全省准入许可、信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质量监管、广告监管、网络交易监管、知识产权保护、价格监管、消费维权和投诉举报、公平竞争、标准、计量、认证和检验检测等各主题服务监管为一体的“互联网+市场监管”平台建设,实现市场监管业务全覆盖、数据全入库。

  智慧食品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加快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综合应用,建设覆盖食品产业全链条生产、流通、销售、消费全过程的智慧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规划实施全过程,织密建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完善争先创优、政策激励等工作机制,将防腐措施与改革举措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为顺利实现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证。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把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纳入年度工作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稳步推进。各地要把市场监管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法治环境,加强衔接协调,完善细化工作措施,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二)加强要素保障。建立健全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机制,全力保障“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领域重大改革、政策、平台、项目等所需要素资源。各地要优化市场监管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制定与规划相匹配的环境、能源、人才等指标保障方案,依法依规积极保障规划确定的重大平台、重大项目建设所需各类要素资源指标。

  (三)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健全对规划实施的工作部署及其实施情况的评估机制,加强对规划指标的统计监测,把规划任务和项目落实情况作为全省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构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效果的追踪和反馈,建立中期评估和总体评估制度,对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相关问题及不足,适时改进工作措施,推动顺利实现各项规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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